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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换货政策

退换货条件:

 

商品交付后的15天之内(部分商品30天内),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退换货

 

① 商品质量问题。发现可能是质量问题时请立即停止使用,并提供产品的检测方法及检测报告,经过博飞美科针对该批次产品的复检进行产品品质的验证,如出现产品指标不符合技术规格或与检测报告不相符,博飞美科将积极为您提供退换货服务。

 

② 商品签收后发现型号/参数与订单不符。

 

注:由于化工产品的特殊性,以及部分产品保存条件的特殊性,我们无法确保客户在签收后的保存条件是否恰当。因此,化工产品若非质量问题,暂时无法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。

 

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退换货:

 

① 因客户原因,造成商品外观及外包装、使用性能损坏等不能再次销售的商品。

 

② 无故要求将货物随意更换成其他产品的情形。

 

③ 客户认定产品不合格,但无法提供检测方法及数据的商品。

 

④ 合同规定的不可退货商品。

 

⑤ 非质量原因的,客户实验不理想或者失败的商品。

 

⑥ 因客户保存条件不当造成产品变质或效能降低的商品。

 

* 博飞美科不对客户的实验结果负责,仅对产品是否满足博飞美科商城公布的技术指标负责。博飞美科拥有售后政策未尽事宜补充解释的权利。